如何还工程师职称评审以本来面目
建筑设计方案评审是否“阳光”、公开,直接决定了建筑品质的优劣。
原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》明确规定,要规范建筑设计方案评选程序,建立公开透明的专家评审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。然而,这一刚性制度在不少地方被无情地“扣斤减两”,本应合法的程序被利益既得者变成敛财的工具,并“合法地暗箱操作”了。由此导致的工程质量下降、领导干部落马成为卖官鬻爵之后的又一个重要腐败领域。
我国建筑设计方案评审组的成员大多是从事建筑设计的本行人,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较少,这就致使建筑设计方案的评审只能在小范围内被考量。同时,许多不是专家的本地官员也挤进了专家评审组,甚至占到一半,这是造成评审“不阳光”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如何还评审以本来面目?大家不妨看看国外的情况,在发达*建筑设计方案评审专家组里,不仅有政府官员、建筑师、工程师、历史学家、法律人士,还有规划、艺术、环境方面的人士,评审时实行一票否决制,任何一方通不过都不行,这就保证了建筑设计方案在通过时不会遗漏任何重要的方面。在相对透明的环境下,参评的人会更负责任,更加检点自己的行为,更加注重评审意见的公正性。国内许多建筑师都认为这种方法值得借鉴。要充分借鉴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。
阳光是*好的防腐剂。笔者认为,目前除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外,还特别需要加大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,一些重大评审活动应邀请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,并形成一种制度。另外,必须制定科学的规则,在成立评审委员会的同时成立评审监督委员会,克服行业、地方干预等困难,使评审活动在科学的规则下进行。只有这样,才能使评审工作真正公开、透明、“阳光”。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。